从出版的角度看近年来年鉴图书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5-12-29 发布机构:上街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近些年来,随着方志部门对年鉴图书的重视,不少县区都纷纷公开正式出版年鉴。据我们出版单位掌握的信息,从去年开始,我省县区年鉴公开正式出版年鉴图书呈大幅增长趋势。其实,不仅是我省,外省的方志部门对公开出版年鉴,也都重视起来,据我们地方文献编辑部统计,从去年开始,我们已出版有的年鉴图书已涉及8个省。

    由于工作的原因,近几年编辑了不少年鉴图书。总体上看,由于大家对图书编校质量的重视,方志和年鉴图书整体质量比以前大为提高,有些年鉴甚至可以说达到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颁布的“出版物编校质量合格标准”。这是可喜的现象,也说明大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来,一些公开出版的年鉴图书稿,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看上去好像是细枝末节,小的差错,但正是这些小的问题酿成“大错”,造成全书编校质量不合格,或根本不敢拿到新闻出版局送审去检查编校质量。举一个事例,一部市辖市年鉴,封面、版权、二封、目录、正文(抽检)5万字,均没有一个错字或不规范用字,但只因为书名作者署名与CIP数据不一致,而被严厉地扣掉5分,造成未达到万分之一合格标准,而被判为“不合格”图书,确实很“冤”。此外,还有政治差错、政策性不合国家法律和规定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是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某些撰稿人对国家的大的政治方向、政策、法律、规章理解不透,而我们的方志编辑人员对国家公开出版物规定、出版纪律不甚了解所致,以至于出现政治差错。二是平时语言运用、词语使用习惯所然,没有意识到编校方面的差错。三是对出版物的基本构成、“规矩”不了解,无意中出现了差错。

现从出版角度对近年来年鉴图书存在的问题尝试性分析如下,至于方志、年鉴编校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差错,因以前在各种场合均讲解过,在此不再赘述。

    一、政治性差错

政治性差错在年鉴图书上的反映,主要是漏密问题、与国家法律、制度悖违情况。诸如维稳问题,近几年来,社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比如核基地军人上访,两战(对越自卫反击战、老山参战人员)上访,“五七”干校人员上访、转业军人上访等。目前,各级部门对维稳工作都相当重视,一些地方还有指标或“一票否决”制度,如此造成一些基层组织为完成指标采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采用这些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写入公开出版物中便是有违国家宪法和法规,是不适宜的。

    (一)漏密问题

漏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法公安部分,比如公安编制、警察装备更新,需要保密;警察办案手段、过程需要保密;一些涉及到保密方方面面,如发展情报人员若干,“线人”若干,均需要保密。舆情方面的撰稿也需要注意,如某些年鉴写道:向党委政府部门提供有价值的舆情资料若干,便很不妥,应注意语言使用,避免“赤裸裸”的。又如社会治理方面,加装探头,组织人员护路、“两会”期间控制流动人口等问题,均应注意语言行文中采用方法、手法上不出现违法违规的做法。

二是宗教部分。宗教问题是出版物最敏感的问题之一,也是最容易出现政治差错的地方。一般而言,要注意国家宗教政策准确表述的运用,这方面常出现的问题是:对“法轮功”处置的手段和办法表述过详细;不宜公开的处置非法传教或宗教团体事件予以公开报道,公开是指在正式出版物(报纸、杂志、图书)已有报道;对宗教人士的团体进行强制性学习、宗教团体登记、审验等。要注意宗教政策的把握。

三是维稳部分。这方面在年鉴上出现的问题最大、最多,特别是市区年鉴中,街道办事处在“两会”、“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或当地重要活动等,对上访、信访中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使用的手段,如“采取24小时盯人”等,均属悖违法律、法规。

维稳部分尤要注意上访这一社会问题,近几年上访事件增多,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如前所述,要注意保密与上访政策。总之要做到政策对路,用政策讲话。

    二、图书编校问题

年鉴图书编校是整个图书出版中重要的一环。按照国家对正式出版物编校质量规定,凡是编校中差错低于万分之一以上者,即为合格品;若编校质量达不到万分之一标准,即为不合格品。本省新闻出版局还有规定,凡是达不到编校质量,出版社要罚款3万元,责任编辑要罚款1万元,且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图书责编,要调离编辑岗位,且不合格图书还要作销毁处理。本省出版图书每年抽检一次,抽检数量为全年各社所出品种的15%。

应该说,我们近几年中所出版的年鉴图书比前几年大有进步,许多年鉴送到出版社后,基本上做到了精编精校,诸如病句、错字、数字使用,标点符号使用,异形词使用等均能注意。但是离达到合格图书要求,还相距甚远,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年鉴99%为不合格图书。

年鉴图书出现的编校质量问题,除了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知识性差错、错别字、病句、体例不统一、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外,还有一些我们平时习惯使用或平时不太在意的,或对一些编辑常识不太了解而造成的。这些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偏偏成了编校问题,主要表现:

第一,年鉴的封面、二封、版权页的不对照。

正式出版的书籍要求封面、二封、版权页上的书名、作者署名,三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按出版物差错认定细则,则扣除5分(相当于5万字量)。如《洛阳年鉴》(2011),目录、封面、内容均保持较好的编校质量,在署名上,封面、二封均保持一致,但版权页CIP数据却出现不一致,若按5万字抽检为标准,即使没有一处差错,此书亦是不合格品。

抽检去年我社所出版的年鉴(亦抽检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年鉴),大多数未做到“三统一”。

出现问题主要是:①封面署名与版权页署名不一致;②在二封上随意添加个人署名为主编的信息;③审报选题上署名与书籍实际出版的署名不一致而造成不统一。

    第二,有关异形词问题。

异形词标准早在十几年前国家就颁布过,且属于正式出版物上强制执行的标准。但因于异形词在过去是不相同的词用法却相同,人们日常习惯使用或不认为是错词,以至于出现问题,如帐、账,分、份等。

因此要加强对异形词的熟悉与习惯,在编校中要注意留心异形词问题。

第三,是我们平时大量习惯使用的(并不认为是错)语言,而这样使用偏偏是错的。举年鉴图书常出现的事例如下:

例1:“大约50余(多)人”,“大约50厘米~60厘米左右”,“30公里~40公里左右”。

此句例为病句,系前后重复。

例2:“产品销往20余个省市自治区”。

此顺序差错,正确的顺序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简称“省区市”。

例3:“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

乡、镇是对应街道;街道中含有党工委和办事处;村对应社区(近些年,一些居委会改为社区),再使用“居委会”已不适宜。

例4:“涉及到、波及到、深入到”。

此及、人均已有到的意义,再添加“到”字,已属重复。

例5:“城乡结合部”。

此外结合,应使用“接合”一词,年鉴志书常写错。

例6:“其间、期间”。

此为前年《咬文嚼字》公布的频繁使用错误的十大例子,准确地使用是,“其间”在前,“期间”在后,要根据内容判定。

例7:“凯旋而归”。

凯旋已有归来之意,若再添加“而归”,实属重复。

例8:“当地气温30多度”、“摄氏30多度”。

可使用英文简称“℃”,若用汉字则要写成“30多摄氏度”。

例9:“建国以来”、“新中国建立以来”。

准确使用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

例10:“汇演”、“交汇”。

过去两词通用,现分别不同使用,正确书写应为“会演”、“交会”。

例11:“制订”、“制定”。

“制订”与“制定”已是老生常谈问题,过去已作过说明,现在问题是一部年鉴,两种使用均有,遂造成全书体例不一致。

例12:“刊登在20多家报刊杂志上”。

此处误,系重复,准确应该为:“报纸杂志”。

例13:“通信、通讯”。

“通信与通讯”过去为通用,现《现汉词典》将这两个词单独设条,因此应区别对待。

例14:此处还有一些形近字,我们常因编校不精而出错,如“己、已、巳”,“署、暑”,“汨、汩”等,还有一些不应简化而简化的,如“黏、粘”、“圆、园”等。还有一些科技方面词语,如一些植物名称,白腊条(白蜡条),“碳素、炭素”(碳素)等。

第四,标点符号使用上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①错将英文字母当成拼音,年鉴志书基本上不正确;②某些科技计量单位写法不正确,如3M2(3m2)、SO2(SO2)等;③全书计量单位不一致,体例不统一,如“亩、千顷、顷”、“公里、千米”,“中英文使用相混”(千伏、KV,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④比例、时间、比例尺、冒号使用错误(25:30、3.00、1:500等);⑤连接符号使用不统一、不规范;如“—”字线与“-”字线不分;错把破折号当成连接符号使用等;⑥行文标题,特别是阿拉伯数字作标题后跟符号不正确,如1、2、3、(1. 2. 3.)此也为老生常谈的话题。

三、有关出版方面注意的几个问题

凡正式出版的年鉴图书,均需要经过出版社的审读和办理一系列手续,相关的程序和国家的出版政策亦管理很严,大家不是从事出版工作的,对出版图书运作程序不甚了解,但为图书顺利出版,且又不耽误出版时间,需要了解简单的出版程序和知识,同时在年鉴正式出版过程中应引起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出版社在出版该书前,首先要向省新闻出版局申报选题,待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选题并向总署备案后,此书方可出版。出版社申报选题一般每月进行一次,本月申报,下月批复。申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批复选题为下月15日左右。因此凡出版图书者应掌握这个情况,以免耽误图书出版。

第二,选题批复分为通过、慎重对待、未通过三种。慎重对待是指此选题可能部分内容涉及敏感问题,如军事、民族、宗教、党史等;慎重对待的选题其一、二、三审审稿意及见部分书稿要提交省新闻出版局批复后方可出版。一般而言,凡全书涉及民族、宗教、国防、边疆、军事、国共高级领导人、“文革”题材等,均需专题向新闻出版总署报批。此类选题报批时间约半年至一年,且大多数不予批准。

第三,目前图书书号实行的是“实名制”,即一本书(同名多册数)一个书号,凡套号、所谓的丛书号是不存在的,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港台图书也是国家不承认的,且不能在国内销售。目前的出版物,合法的只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一书一号,此类图书属合法出版,可以在国内外任何市场流通,国家给予承认,版权受到保护;二是向当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申请内资准印证。此类书不可在市场流通,不能定价、销售,不能进入国家出版物数据库。其他方式请尽量不要使用。

第四,由于实行“实名制”,故申报选题时,请务必向出版社提供书名、册数、署名、开本、字数的准确信息,且不要做随意改动,若选题申报成功后再改书名或署名,需重新申报,则会耽误出版时间的。而且在申请到CIP数据以后,不得随意更改书名、作者名或随意添减。

第五,按照编校质量规定,目录的标题与正文中的标题必须保持一致,但在审读的年鉴书稿中,往往出现目录标题与正文标题不一致情况。尤其是特载中,领导讲话通常标题很长,在目录中却简写。这按出版物差错认定细则规定是要扣分值的。因此出版前务必核准。

第六,关于多个表格问题,表格上出现问题主要有:①多个续表未在表头上加“续表”两字,应予加上,续表可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也可用汉字表示。②表格未使用开口表;此种情况相对少见。③表头序号连接号大小不统一,有时用一字线,有时用半字线,一般使用半字线,也可以下圆黑点表示。④表格边线未使用正、反线区隔,一般情况下,外边线使用反线(粗),内边线使用正线(细)。

第七,通常出版物排版上可能出现背题情况,即单独占行的标题不能排到页面最后一行。年鉴方志图书常出现此类情况,采用的方法是应将标题自然移到下一页上方,余下空白处自然留存(余下空)。

第八,关于书眉问题。书眉不仅起到装饰美观的作用,还有检索功能。在排版上,书眉有特殊的特点,一般而言,双码上放置书名、单码放置篇名,且书名与封面、二封、版权保持一致。篇名与本篇名称保持一致。常见错误是将书名、篇名位置颠倒,或书写不全,或篇名位置不对(如头一篇名错放到第二篇位置中)。

第九,图书出版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很细致的工程,尤其是临近印刷出版时,需要格外慎重,因为稍不谨慎,便会造成大错。因此我们建议,在年鉴(方志)图书即将付梓时,一定要将封面、版权、二封、目录与正文、作者署名再一一核实一遍,同时,承印单位将封面、二封、版权再让出版社相关人员审核一遍(这也是出版社的通常做法)。

此外,我们还建议,各位老师虽然是从事方志、年鉴工作的,但有必要学习一些基本的出版知识,比如成本构成、开本、材料、排版、出版流程、印刷知识,这样一来可以将您的书装扮得更加美丽,二来,对印刷成本、图书装帧印刷质量有一个初步的认识,避免上当,或合理构建自己的图书成本(不是说使用高级材料、高成本,书就一定精美)。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