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街区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9 发布机构: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8号)》要求,本单位制定了《上街区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燃气事业发生较大变化,城市天然气覆盖率逐年提升。燃气的普及减轻了空气污染程度,极大的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但燃气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因为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软管、燃气泄漏发现不及时等原因多次发生燃气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为切实提高城镇燃气用户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特制定《上街区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如下:

1.非居民燃气用户(包括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部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并确保正常使用。

2.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工程在建设环节全部安装自闭阀,燃气具连接管必须使用金属软管;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

3.鼓励燃气居民用户自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二)此专项工作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利用2年的时间,完成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摸清燃气用户基础底数和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基本情况,并按照居民燃气用户、非居民燃气用户分别建立台账。

2.完成非居民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加装验收工作,2023年7月底前完成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加装工作。

3.2023年11月至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对工作进行验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三、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四)《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五)《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六)《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8号)》

四、内容说明

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方面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三个部分。

第二方面为工作任务。包括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是排查摸底阶段,第二阶段是实施加装阶段,第三阶段是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

第三方面为职责分工。郑州市上街区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加装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各镇(办)和有关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方面为资金保障。(一)非居民燃气用户的安全装置的采购、安装及整改资金由用户自行承担。(二)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自闭阀随工程建设一并实施,费用纳入建安成本。(三)既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自闭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瓶装燃气居民用户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与居民、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

第五方面为保障措施。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上街区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各镇(办)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燃气企业要将资金需求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加装工作所需资金供应。三是加强跟踪督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周通报、月排名,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完成所承担任务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燃气安全装置的监督检查,自闭阀达到使用年限后,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费用计入配气成本。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加强对燃气用户尤其是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安全装置必要性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促进加装工作顺利开展。

五、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各镇(办)。

适用对象: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城区城镇燃气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工程、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非居民燃气用户(包括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

六、术语解释

1.居民燃气用户:指居民家庭住户做饭、热水使用燃气的用户。

2.非居民燃气用户:指除居民燃气用户外的其他使用燃气的用户,包括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党政机关、部队等用户。

3.安全装置:指强度高、气密性好、寿命长、耐老化的金属软管及当燃气供气系统发生异常或发生燃气泄漏时,具有切断燃气气源、发出报警信号等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器、自闭阀等装置。

4.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是一种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器。当被测场所发生燃气泄漏时,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或设置的临界点时,燃气泄漏报警器就会发出报警信号。

5.联动切断装置:联动切断装置是安装在液化气钢瓶或管道出口处紧急时能够快速切断的阀门,可与燃气泄漏报警器相连接,当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到燃气泄漏时,自动快速关闭阀门,切断燃气的供给。

6.金属软管:金属软管包括金属包覆软管和不锈钢波纹软管。金属包覆软管是两端带有连接燃烧器具和燃气管道接头,有固定长度且橡胶管由塑料护套和柔性金属护套保护的燃气用具连接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是两端带有连接用具及管道的接头,有固定长度的不锈钢制波纹被覆管。金属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气具的判废年限,也称长寿命软管。

7.自闭阀: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该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解 读 人:武晨晖

联系方式:68133990

2022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