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郑州市上街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7-20 发布机构: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解读人: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梅俊

近期,我们广大居民对《郑州市上街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非常关注,有很多问题需要您为我们答疑解惑,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河南省农业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农经管〔2016〕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3〕17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制定《实施细则》是限制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吗?

制定《实施细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的行为,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不是限制流转、捆住守法遵规经营主体的手脚。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实施细则》共6章20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第三章分级备案,第四章风险防范,第五章事中事后监管,第六章附则。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二章、第三章。

四、工商资本主要包括哪些主体?

工商资本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或个人等。

五、《实施细则》所称农村土地主要指哪些土地?

《实施细则》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六、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审查审核标准是多少?

单个企业(组织和个人)流转500亩以下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审核,500亩(含)以上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区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审核。

七、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审查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资质资信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实施的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

八、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第二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受让主体依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分别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农委申请审查审核;

第三步,审查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统一签订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

第四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受让主体将流转合同,按分级原则,分别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农委备案。

九、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分级备案标准是什么?

单个工商资本流转面积500亩以下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流转面积500亩(含)以上1000亩以下的,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农委备案;流转面积1000亩(含)以上10000亩以下的,由区农委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0000亩(含)以上的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备案材料有哪些?

受让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情况;委托流转的,应提交流转委托书复印件;镇或区级人民政府审查审核意见;流转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办法;其他需备案材料。

十一、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风险防范方面的要求有哪些?

鼓励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先付租金、后用地。对于涉及整村整组流转、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的项目,流转双方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照流入方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开设专户存储管理风险保障金,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退还。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保险服务。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